1、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阳光湖公园冷雾造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阳光湖公园冷雾造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淮安市清浦区
(3)工程规模: 总投资额约48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8月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9月
(5)工期: 2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经理等级:机电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
(7)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8)企业2009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非淮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清浦工业园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建筑工程资格审查备案通知书。
(10)非淮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1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4)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九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的九家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至 2010年 8 月 4 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3时至 5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壹佰元)。
8、其他: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2010 年 8 月 5 日 上 午 9:00 时开标2室。
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深圳路16号)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南路华能小区西大门北侧。
联系人: 陆莲子
电 话: 0517-83917223
邮 编: 2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