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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新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10-04-19  阅读次数:2584)
一、标的:“华安新城”前期物业服务
二、招标人:江苏华安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淮安市物业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华安新城”由江苏华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海口路以北、徐扬中心路以西,占地6297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5900㎡,本项目由10幢高层住宅、9幢多层住宅和6幢商业组成,工程分三期开发。
五、招标对象: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六、招标说明:
1华安新城前期物业管理首次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投标。凡符合招标条件欲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0年 04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到招标中心报名,提交下列材料:⑴投标申请书;⑵企业营业执照;⑶资质证书⑷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书(须提供该项目经理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金缴交证明)⑸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层管理经验的书面证明(由项目所在县区房管局和街道办同时出具)⑹在管已交付的高层管理合同须与拟派项目经理高层管理经验证明的项目一致(如是外地项目,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⑻本项目为商住综合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在管单个项目商业部分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商住综合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须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房管局认可)。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如是外地企业,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⑼未能提供上述要件之一的均为不响应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时做不合格处理。所提供的资料要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由辖区房管局、街道办及招标人在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10年04月26日上午10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若通过预审的投标方多于5个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抽取5个投标方参与投标,预审结果公示2日后,由招标人发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任何投标人报名都视为同意此款。
3、如投标人多于4个(含4个),则开发单位将按照最终评标得分给予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的投标补贴,其他名次不予补贴。如投标人少于4个,则开发单位只给予第二名600元投标补贴。
4、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王文元    15805230083    招标代理:    戴子亮    83566517
招标人:江苏华安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办:淮安市招标投标 交易中心 承办:淮安市招标投标协会 苏ICP备09019385号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新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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