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泰和家园B区保障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淮阴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采购人”)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淮阴区泰和家园B区保障房PPP项目
2、项目编号: HAZC2018040209
3、项目地点: 淮安市淮阴区
4、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6337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为155689万元(详见建设投资估算表),建设期利息约为7685万元。
表:建设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估 算 价 值 |
数量 |
单价 |
占建设投资比例 |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它 |
总 价 |
|
||||
Ⅰ |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
128378 |
11549 |
4949 |
0 |
144876 |
|
|
93.06% |
1 |
主体建筑 |
123547 |
0 |
0 |
0 |
123547 |
684269.53㎡ |
|
79.35% |
1.1 |
地上建筑面积 |
84009 |
|
|
|
84009 |
525056.35㎡ |
1600元 |
|
1.2 |
地下建筑面积 |
39066 |
|
|
|
39066 |
156264.50㎡ |
2500元 |
|
1.3 |
架空层建筑面积 |
472 |
|
|
|
472 |
2948.68㎡ |
1600元 |
|
2 |
公用工程 |
0 |
11234 |
4814 |
0 |
16048 |
|
|
10.31% |
2.1 |
电气工程 |
|
3113 |
1334 |
|
4448 |
684269.5㎡ |
65元 |
2.86% |
2.2 |
给排水工程 |
|
2395 |
1026 |
|
3421 |
684269.5㎡ |
50元 |
2.20% |
2.3 |
消防工程 |
|
2395 |
1026 |
|
3421 |
684269.5㎡ |
50元 |
2.20% |
2.4 |
弱电工程 |
|
1676 |
718 |
|
2395 |
684269.5㎡ |
35元 |
1.54% |
2.5 |
燃气工程 |
|
1654 |
709 |
|
2363 |
525056.4㎡ |
45元 |
1.52% |
3 |
室外工程 |
4831 |
315 |
135 |
0 |
5281 |
|
|
3.39% |
3.1 |
绿化工程 |
1276 |
|
|
|
1276 |
63800㎡ |
200元 |
0.82% |
3.2 |
道路及广场工程 |
1945 |
|
|
|
1945 |
97247㎡ |
200元 |
1.25% |
3.3 |
室外管网工程 |
1610 |
|
|
|
1610 |
161047㎡ |
100元 |
1.03% |
3.4 |
室外照明工程 |
|
315 |
135 |
|
450 |
|
|
0.29% |
Ⅱ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3399 |
3399 |
|
|
2.18% |
1 |
PPP咨询费 |
|
|
|
73 |
73 |
|
|
0.05% |
2 |
工程设计费 |
|
|
|
420 |
420 |
|
|
0.27% |
3 |
可研、能评、环评 |
|
|
|
50 |
50 |
|
|
0.03% |
4 |
材料检验试验费 |
|
|
|
435 |
435 |
|
|
0.28% |
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
|
|
763 |
763 |
|
|
0.49% |
6 |
工程监理费 |
|
|
|
400 |
400 |
|
|
0.26% |
7 |
工程保险费 |
|
|
|
435 |
435 |
|
|
0.28% |
8 |
招标服务费 |
|
|
|
100 |
100 |
|
|
0.06% |
9 |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
|
|
|
724 |
724 |
|
|
0.47% |
Ⅲ |
预备费 |
|
|
|
7414 |
7414 |
Ⅰ+Ⅱ |
0.00% |
4.76% |
1 |
基本预备费 |
|
|
|
7414 |
7414 |
Ⅰ+Ⅱ |
5.00% |
4.76% |
2 |
涨价预备金 |
|
|
|
|
0 |
|
不列支 |
0.00% |
|
建设投资1(Ⅰ+Ⅱ+Ⅲ) |
128378 |
11549 |
4949 |
10813 |
155689 |
Ⅰ+Ⅱ+Ⅲ |
|
100.00% |
5、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196426㎡,总建筑面积684269.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5056.35㎡,地下建筑面积156264.5㎡,架空层面积2948.68㎡。地上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92158.02㎡,公建建筑面积32898.33㎡。
6、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TO(建设-移交-运营)模式。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PPP项目采购,确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泰和家园B区保障房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的运营范围为幼儿园和农贸市场的出租及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无偿将保障房移交给政府方,由政府方进行安置。幼儿园和农贸市场由项目公司经营并取得经营收益,PPP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幼儿园和农贸市场移交给政府方。在项目移交结束后,项目公司予以清算。
7、合作期限: PPP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8、合作范围:本项目将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中标的社会资本应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同时接受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资格预审必须满足的条件:
(1)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独立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独立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独立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独立申请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能提供相当于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应能提供金融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的相当于人民币13亿元及以上的累计授信额度;
(5)独立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独立申请人自2014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投资业绩(提供所投资项目的投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投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独立申请人自2014年以来,具有经政府平台招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独立申请人拟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近6个月申请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及提供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声明;
(9)独立申请人提供自2013年以来所有建设或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与采购人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书面承诺书;
(10)独立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分牵头方和联合人。
联合体双方都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联合体联合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联合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能提供相当于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应能提供金融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的相当于人民币13亿元及以上的累计授信额度;
(5)联合体牵头方自2014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投资业绩(提供所投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投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联合体双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联合体联合人自2014年以来,具有经政府平台招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联合体联合人拟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近6个月申请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及提供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声明;
(9)联合体双方提供自2013年以来所有建设或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与采购人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书面承诺书;
(10)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11)联合体双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 0517-83638021),同时请与文本制作一部电话联系确认,电话: 0517-83638021。
注:如果申请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申请人有关资格预审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孟雯惠 电话:0517-80996051
五、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00
资格预审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四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杨娟
电话: 0517-83638021
2、采购人联系人: 朱亚山 电话: 13770389468
3、资格预审现场事项联系人: 孟雯惠 电话:0517-80996051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阴区蓝天商务大厦(淮河路与南昌路交叉口东侧) 邮编:223300 传真:0517-83566996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七、资格审查及确定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资格预审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八、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