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风机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2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风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复[2015]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风机设备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风机设备,文化馆(原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剧院的风机(离心式管道风机、排烟风机、混流风机、离心风机箱、管道风机、轴流风机和通风机)共计189台。
2.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签订供货合同起 30 日历天交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保修期为 2年。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2.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自供应设备开始,供货方每月20日前向委托方报送供货计量资料一式三份,由委托方对数量进行审核,从报送起48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向供货方支付审定已到设备货款的75%。如供货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暂按审核结果进行支付,在次月进度审核时予以调整。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月内,支付到供货累计完成量的8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移交后2月内,经审计后,委托方再支付到最终审定结算价的97%,留3%的质保金。
(4)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三十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投标相关产品生产制造、销售许可;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6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或出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若采用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提供银行保函凭证,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9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捌仟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0、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19、86850578),然后于开标当天以书面形式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原则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50分,技术响应:30分,商务响应:5分,投标人业绩:5分,售后维保服务:10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投标人业绩、售后维保服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维保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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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 报价 50 分 |
投标报价50分 |
评标基准价 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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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10分 |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得4分、具有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得3分、具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得3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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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机型在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风量、风压等)的符合性、合理性【5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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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配置情况及性能【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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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噪音【5分】 由评委根据技术规格书中风机噪音部分在1~5分区间内打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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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生产工艺的合理性与先进性【5分】 由评委根据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产品生产工艺部分在1~5分区间内打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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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均不允许负偏离,凡有负偏离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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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 响应 5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5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提前5日历天得2分,提前10日历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符合的不予得分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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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业绩 5分 |
业绩部分 【5分】 |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价60万以上的风机设备供货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
(5) |
售后 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内容【2分】 |
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售后服务内容,由评委根据服务体系的的完善度在1~2分区间内打分,没有不得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2分】 |
须有24小时不间断服务电话,服务响应时间应在4小时内,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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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5分】 |
整机质保满足2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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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1分】 |
承诺免费培训,并有详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得1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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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1 月 27日到2018年 12 月 16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机电设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机电设备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机电设备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施工单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工,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技术支持:请与李工18360702913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三楼开标室(金湖西路18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531231200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城南人民南路西侧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二楼。(项目部)
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招标部 (公司)
邮 编:40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7726633300
9. 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联系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